一、比选条件
镇沅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已纳入全面预算,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血液透析滤过设备供应商。2.1项目名称:镇沅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项目2.5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3.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7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不少于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所投产品需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厂家授权书。4.1获取时间: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收到供应商资料时间为准)。4.2获取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5)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前往镇沅县中医医院资产管理科(镇沅县中医医院新业务综合楼八楼)或将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zyzyyzck@163.com。收到的资料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购人不受理其响应文件。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公告仅在镇沅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s://zyxzyyy.cn)、微信公众号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普洱市人民医院镇沅院区
(镇沅县中医医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