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住院预交金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普洱市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按照病种收取相应的住院预交金。现公示如下:
一、病种范围
依据2024年度住院人次数排名前50%的病种,确定为常见病种。
二、公示额度
参照各病种“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测算,合理设定住院预交金额度。
三、其他病种处理方式
未纳入公示范围的病种,不区分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自费患者,统一收取1000元预交金。
四、住院预交金交纳流程
1.住院预交金是指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按本院规定预先交纳的住院医疗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在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收费人员需依据患者身份类型(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自费),严格按照住院预交金额度标准,收取相应的住院预交金。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仍然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等惠民政策,确保其能够及时接受医疗救治 。
3.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收取,多次收取总额不能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五、执行时间与调整机制
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后续将结合政策变化及费用数据进行动态调整。
感谢大家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镇沅县中医医院
2025年6月23日